1.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学生,若再被评为校级、院(系)级三好学生,只获荣誉,不发奖金,本班发奖金的三好生名额可递补,但只向上递补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学生,即可以拿奖金的学生,上述学生明细表上标为粉色。
2.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级、校级、院(系)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若再获单项奖,只获荣誉,不发奖金,(名额不可递补,上述学生明细表上标为橙色),且不能再评学习优胜奖。
3.学生获单项奖超过3个(含3个)的,前2个单项奖获荣誉、发奖金;从第3个单项奖起,只获荣誉,不发奖金,名额不可递补,上述学生明细表上标为蓝色。
4.标绿色的为可获得2个单项奖奖金的学生。
请获奖同学仔细检查自己的奖项、姓名、学号,有问题请于11月12日到人文楼523反映,超过此期限后将以此公示名单为准下发各奖学金奖项,不再予以更改。
2010级奖学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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