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紧密结合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方案,根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指南》(见附件1)和《威尼斯84881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有关规定,现将威尼斯848812011年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暑期社会实践与调研类:选择某一地区(区、县、乡镇、村落等)围绕经济发展、政治改革、社会心理等相关主题进行实地调研和分析;或选择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分析等。
2、理论研究项目:结合本专业或兴趣爱好,选定切合的主题进行理论研究和论文撰写。
3、创业型、应用性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5、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 项目申报条件:
1、对科学研究、创新创造和创业有兴趣的在校一至三年级本科生;
2、自行联系一名老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工作由威尼斯84881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工作量认定。
3、2010年10月份相关同学递交的项目申请,学校因故至今未予评审,将纳入本期予以评审和立项,但需相关同学再次递交申请——按照下述要求直接递交到威尼斯84881即可。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威尼斯84881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每个项目必须有一个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接纳人数不超过5名。2011年6月10日12:00前提交一份打印版到威尼斯84881523办公室,同期发送电子版至lyunwu@。
2、威尼斯84881评审:威尼斯84881组织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2011年6月17日前确定立项项目。
3、本期计划立项50项。
四、项目立项评审标准:
评审专家组依照立项原则与范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价,确定能否立项和资助:
1、选题的目的、意义和设计思路是否明确;
2、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之处和特色以及预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3、是否已有相同和类似项目并完成;
五、项目管理与验收:
项目立项后,由威尼斯84881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政策支持与奖励
1、获得项目立项的同学,无需参加实践周课程,立项之日起即按照项目立项书自主开展相应的调研、研究。
2、每项项目给予不超过 3000元的经费资助,申请立项时按需申请。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可以申请报销不超过一半的经费;一旦发生经费报销,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结项,不得放弃。
3、如有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所发生的重要成果费用可向学院申请单独追加项目经费作为奖励。
4、除了相应的经费资助外,暑期社会实践与调研类项目可以同时作为学校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参与学校和北京市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评比。理论研究项目可以同时作为先期理论储备,参加后续的相关学科竞赛、2011年度11月第二届证券期货论文大奖赛、未来毕业论文的选题与撰写。其他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同样按照学生手册中《威尼斯84881学生素质评价办法》和《威尼斯84881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奖励。
5、学生在选修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课程时具有优先权,在选课结束后如果未选中相关课程,可持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指导小组证明直接到教务处选课。
6、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依据成果形式,学生可获得一定的学分和成绩,学分和成绩的使用及认定办法如下:
(1)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且成绩“良”及以上,计6学分,其他的计3学分,不及格不计学分;市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且答辩成绩“良”及以上,计4学分,其他的计2学分,不及格不计学分;校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且答辩成绩“良”及以上,计2学分,其他不计学分;此学分为基本学分,可以与下列(二)—(六)项规定的奖励学分累加计算,但学分总数不能超过12学分。
(2)申报项目获得各级奖项的计2学分,获得多个奖励的不重复计算。
(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按照三大检索(SCI、EI、ISTP)、核心刊物、国内一般检索刊物分别计6、4、1学分。
(4)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专利证书者计4学分,其他专利证书计2学分。
(5)以上计分方法只针对第一完成人,第二完成人按照这一标准的60%计,第三完成人按30%,第四完成人按15%。如第一、第二完成人贡献相当,经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批可各按80%计。
(6)如取得不在上述范围的其他形式的突出成果,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审批,由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指导小组比照上述标准计算学分。
(7)所取得的学分由学生个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批,可替代全院选修课程,可替代实践环节中的职业训练和课程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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