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年(即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与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二者不能重复发放。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申请和发放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材料、工作程序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3〕179号)文件执行。申请和发放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材料、工作程序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4〕123号)文件执行。
四、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在3月份开学第一周内将材料交到人文楼519负责资助老师处。
材料.rar